晚报讯 53度茅台酒和43度茅台酒不仅度数不同,品质和价格也“天差地别”。糊涂商家错把一箱53度茅台酒当成43度的交付给客户,商家能否要求买家返还或者折价补偿呢?记者昨天了解到,通州法院审理了该案,经法官释法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原告撤诉。
去年11月,通州的张先生到某商行购买43度茅台酒、五粮液、五粮春等白酒,其中43度茅台每瓶1150元。双方谈好价后,张先生和店员一起将酒搬到汽车后备厢,随后驾车离开。约莫一个小时后,店员在点货时才发现错把一箱53度茅台当成43度的拿给了张先生。店员立即联系了张先生要求更换,但张先生表示不知道拿错酒,而且酒已经送人了。双方协商未果,商行遂诉至法院。
立案后,通州法院高新区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查看了商行监控录像,发现53度茅台酒与43度茅台酒的外包装箱明显不同,除了外包装箱上标注的度数不同外,53度茅台酒的外包装箱左上方还多了两个绿标,而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张先生搬的那箱茅台酒的外包装箱上是有两个绿标的。
确认张先生拿走的是53度茅台后,双方又为了折价金额发生争议。商家要求按照当时53度茅台每瓶3100元的售价进行折价。张先生则认为,53度茅台酒的官方市场指导价只有1499元,而且还应当考虑商行店员的过错责任。
法官从法理角度分析了本起纠纷发生的起因及各自的过错程度,又从情理角度劝说经营者应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再结合法院向其他商行询价的情况,逐步帮助双方当事人缩小分歧。最终,张先生同意补差价4000元,纠纷得以化解。
通讯员黄凤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