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康先生:
我父亲原来所在的单位没有为其足额缴纳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于2022年11月向单位下发过责令补缴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书,但是单位却一直拒绝履行补缴义务,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黄雪忠:
向单位下达《责令缴存决定书》属于行政行为。在具体执行时,行政对象人也有申辩权利,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6个月内行政决定还未生效;6个月内不起诉,决定书才生效。如果6个月内未起诉,我们会在到期后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是法定程序,还请市民理解。
本报见习记者沈佳颖 张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