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南通新闻

法院提醒:“带押过户”有风险

“带押过户”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了一个新选择,但在实际交易中也会带来一些风险。对此,崇川法院对“带押过户”涉及的各方作出提醒。

买方:核实抵押合同有无禁止转让的约定

购买“带押房”,对买方而言,是自己贷款用以偿还卖方贷款,自己买下的房屋能否免受拍卖,不仅取决于自身,很大程度上受到卖方的影响,在卖方抵押完全被解除之前,买方对房屋的所有权始终处于不安全状态。

在实践操作中,抵押权人为了保障自身权利,往往约定禁止或限制抵押人对抵押物转让,此时,有约定的要从其约定。因此,“带押房”交易中,买方需注意到房管登记部门查询核实抵押合同有无禁止转让的约定,不能以卖方口头说明为准,避免出现付了款却过不了户的情况发生。

卖方:还款义务未结束,贷款或将提前到期

卖方贷款所设定的抵押并未解除,因此卖方的还款义务也并未结束,一旦房屋出现不可弥补的价值贬损或者房屋灭失,就会加速卖方的贷款到期,使得卖方短期承受巨大的还贷压力。

如甲方将抵押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给乙方,后该房屋因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房屋价格大幅下降,此时乙方一旦因自身负债导致房屋被拍卖,甲方贷款也会因此提前到期,如房屋拍卖所得款无法覆盖甲方贷款余额,甲则需要筹集资金还清不足部分。

抵押权人:充分调查,做好风险预估

在买方尚未将卖方贷款还清的阶段,房屋可能存在着买卖双方所设定的多个抵押,当房屋价值不足以清偿抵押款时,抵押在后的抵押权面临无法实现的风险。法拍房在拍卖中,通常一拍起拍价为房屋评估价的七折,在房屋交易市场行情低迷的情况下,很多法拍房的价格甚至会被“腰斩”,大量在先的抵押债权都无法足额受偿,在后的抵押债权更加没有保障。

因此,作为抵押在后的抵押权人,要充分调查房屋实际价值,做好风险预估,以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贷款权益。

江涛 玮丽

2023-04-04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31012.html 1 3 法院提醒:“带押过户”有风险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