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晚晴

就拉人进了个群,也可能犯罪?

反诈宣传已经深入生活的很多场景。比如你可能注意到在大街小巷穿梭的公交车车身上有不少公益宣传语,现在比较多的是“网络兼职刷单是诈骗”“刷单先垫资都是诈骗”等,所以大家对网络刷单可能已经比较熟悉了,但又出现了一种更新型的“薅羊毛”方法,可能会让普通人一不小心就成为诈骗犯罪的“帮凶”。

王阿姨最近被邻居拉进了一个“兼职群”。邻居跟她说:“有一个群,里面介绍做兼职,很简单的,你只要扫码进群,其他什么都不用干,轻轻松松每天赚几杯奶茶钱。”王阿姨一听,有点心动:这倒挺好,不用我先垫钱,也不会有被骗的风险。王阿姨警惕性还是挺高的,因为她听说过一起跳广场舞的李阿姨因为想在网上刷单挣钱,自己先垫了钱,结果最后钱没挣到,本金还损失了好几千元。

于是,王阿姨便让邻居拉她进了QQ群。谨慎的王阿姨观察了几天,终于明白了这里的操作:群里有人每天早上七八点钟会发一些企业微信群的进群二维码,想要兼职的人扫这些码进群;进去后,不要说话,什么都不管就行,晚上就会有人“结账”,进一个群15块钱,按人头结算,拉进群的人越多,报酬越多。这就是一个“拼手速”的活儿,因为每天进企业微信群的人数都有上限,所以就得“抢单”,手速越快,挣得越多。

这几乎不用花费什么,就能轻松赚到钱。人在家中躺,钱从天上来?有这么轻松的活儿?进群之后啥都不干,这么简单就能赚钱?这事儿有没有什么法律风险啊?王阿姨带着疑惑去咨询了一下自己这边的社区民警小李。

小李急忙问清了情况后,长出一口气说:“还好您没贸然参与进去,这可能会有涉嫌帮助网络诈骗犯罪的风险。”王阿姨被吓到了:“啊?这也犯罪啊?为什么啊,我们什么都没干啊?”

小李解释说,这是一种“引流”方式,是新的诈骗手段。犯罪分子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扫码拉群等方式,引诱受害人加入他们的微信、QQ群,后期交由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实施诈骗。

这种“引流”手段目的是让受害人与骗子产生联系,是诈骗开始的“前端服务”。虽然进群后不说话,但你拉进群的那些人里,如果有人后期在群里看到了什么信息忍不住去进行了尝试,不小心掉进诈骗分子的圈套被骗,你就可能会涉嫌“帮信”罪。而且被拉进群的大多还是熟人,这更会伤了相互之间的感情。所以,不要贸然加一些不明用途的微信群,看起来可以赚点小钱,实则却极易成为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把自己闲置的银行卡、手机卡“借给”他人使用一段时间赚点好处费;拉人进一些不明用途的微信群赚取“人头费”……这些看似自己什么都没干的行为也可能产生“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犯罪的风险,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还需擦亮眼睛,切莫因小失大。

2023-04-11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31611.html 1 3 就拉人进了个群,也可能犯罪?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