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虚构自己有工程项目能够分包骗取对方信任,再从对方处收取“好处费”“劳务费”。记者10日从启东市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沙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2020年5月,沙某因经济拮据,伪造某建设公司与自己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以此向他人虚构能够分包劳务,骗取钱款。看到沙某出手阔绰,又持有劳务合同,很快便有承接工程的顾某、施某等3人“上钩”。
向顾某等人展示伪造合同后,沙某与顾某订立了劳务分包合同,并谎称能介绍其他土建项目,骗取对方信任。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期间,沙某多次以收取工程好处费、劳务费、资金紧张借款等事由,骗取顾某等人人民币63800元及价值人民币1060元的烟酒,所得财物均被沙某用于日常开支、偿还债务等。
多次借款后,顾某等人开始起疑,便去工地进行核实,这才发现上当受骗,随即报警。2022年1月18日,沙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通讯员秦晓微 陈兵
记者何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