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被执行人李某拖欠女儿的抚养费,还违反“限高令”用护照买机票。记者14日了解到,崇川法院对李某司法拘留十四日。这是自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南通地区开出的首张“拘留罚单”。
李某自2018年7月离婚后就没有支付过女儿任何抚养费用。2022年1月,李某前妻以女儿的名义诉至崇川法院,要求李某给付相关费用,法院支持了其诉讼请求。但李某败诉后依然未自觉履行义务。
今年4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因李某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崇川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李某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4月27日,李某在明知自己被限制高消费、不得乘坐飞机的情况下,仍通过近亲属使用护照购买机票,往返于上海、香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李某的出行情况赫然出现在《违反限高令乘机人员名单》中。崇川法院立即核实相关情况,确定李某因未支付抚养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仍使用护照乘坐飞机,应予惩戒。当法院传唤时,李某起初拒不配合接受进一步调查,后迫于执行压力前来交代问题。经进一步调查,李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通讯员王雅清 张强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