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当时已经谈好了价格,现在又要另外收取考试费,我是不太乐意的。”昨天,市民庞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她在崇川区方舟自考培训中心报名工商管理课程,双方签订教学协议后约定收费7000元,没想到现在这家机构又向她收取考试费用,这令她难以接受。
庞女士表示,由于工作需要,她想通过自考来提高学历。为此,庞女士在2022年6月17日报名崇川区方舟自考培训中心的工商管理课程,并与江苏方舟助考培训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培训与委托报名协议》。
庞女士提交的资料显示,她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协议中明确总成交额为7000元,预交2000元,录取后交清尾款。成交额的上方有“注3:收费项目名称必须详细列出名称:学费、书本费、考务费、咨询费、培训费、学籍管理费等”字样,然而在协议“收费项目名称”一栏,并未详细列出相应的收费名称。
庞女士说:“当时谈好了交7000元,现在我已经交了2000元,前段时间又再次通知我要交1000元左右的考试费。”面对培训方双方协议之外的收费,庞女士对机构收取的考试费用不理解、不认可。
接到市民反映的情况后,昨天下午,记者与崇川区方舟自考培训中心校长倪先生取得联系。倪先生解释,7000元的价格中,包含的是学费和平时的服务费。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并未明确考试费用的具体数额。倪先生表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学校可能增加收费。学校增加了什么收费,我们就增加什么。”
倪先生同时表示,可将学员已缴纳的2000元退还。记者将这一信息转达给庞女士后,她再次联系方舟自考培训中心,得到的答复却与记者了解的并不一致,对方不仅不同意退款,还提出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记者张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