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7月8日电 记者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鼓励新型设摊,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经营活动。
近年来,上海出现了外滩枫径、安义夜巷、凯田路夜市以及商业体沿街外摆位等具有特色的商业形式,新型设摊行为兴起的同时,给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需要建立新的管理规范。
根据意见,上海各区应当组织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允许设摊经营、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等经营活动的区域范围、时段、业态以及管理要求等,征求市民意见,并向社会公布。乡镇可以在农村地区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供农村村民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 董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