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海门一业主买了新房还没来得及喜迁新居,便被浇下“一盆冷水”,楼上装修敲坏水管,导致他家的新居装修、电器、家具全部过水。记者昨天了解到,海门法院经审理判令楼上业主赔偿楼下业主修复、代租、清理等各项损失共计22万元。
事情发生在海门某精装房小区。业主何某对购房时自带的精装修不满意,于是请来工程队“再装修”,没想到,工人敲墙敲坏了水管,一夜之间造成楼下牛某新居全屋过水。虽然工程队事发后第一时间采取抽水、吹干等补救措施,但仍造成牛某家地板、橱柜、门窗等木质装修材料全部变形,空调内机进水损坏。
新房还没住就成了泡水房,牛某为此气愤不已,其到海门法院起诉,要求何某赔偿重新装修损失、房屋空置费用、物业费损失等共计30余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鉴定机构多次组织双方至现场查看、确认损失情况,最终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评估,修复过水装修、电器需要材料费、人工费、拆卸搬运费、调试安装费等各项费用,扣除残值后需20万元。
何某认为,其与工程队签订的是包工包料的全包“交钥匙”施工合同,牛某应向工程队包工头主张侵权责任。其还认为,司法鉴定机构列出的部分维修事项不合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为自家房屋装修过程中因事故造成原告房屋发生损失,原告有权要求楼上不动产权所有人、管理人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具体被告与装修队签订的是何种施工合同,装修队根据合同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应由被告另行主张。至于被告认为司法鉴定机构列出的部分维修事项不合理,因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通讯员周虹雨 杨东旭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