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市公安局发布《关于2023南通第二届啤酒嘉年华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明确自8月3日14时至8月13日24时,在崇州大道、兴通路、科创路、朝阳路、静海大道、通沪大道围合区域内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除经承办方到公安机关备案的无人机外,一律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用途在啤酒嘉年华活动现场及空域放飞、施放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4日至13日,“2023南通第二届啤酒嘉年华”将在南通创新区紫琅公园举办。为确保活动期间现场与周边观众、演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南通公安将加强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
《通告》明确,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南通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游客及飞行爱好者,临时性飞行管控期间,请理解支持、主动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擅自进行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将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必要时,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因违规飞行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无人机持有单位和个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张亮 通讯员苏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