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歌
宋代名臣王安石与南通海门颇有文缘。为此,近年来不少地方文史爱好者纷纷撰文,认定王安石还曾出任海门县令,已为人所质疑。譬如,2021年,《南通日报》刊有《王安石〈狼山观海〉抒情怀》:
虽然目前还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王安石在海门当过县令,但是可以确定在其担任淮南判官期间,王安石曾为海门县令沈兴宗写过一篇《海门兴利记》。
这篇王安石的名作全名为《通州海门兴利记》,落款写明撰文时间:“至和元年六月六日,临川王某记。”早在1042年考中进士后,王安石便前往扬州出任淮南判官。旧时官员,一般不会十多年不被调动的。时至至和元年(1054)上半年,王安石已结束舒州通判的任职,并写下离别诗作。
有人认为王安石任海门县令的理由记载源自《舆地纪胜》:“至和间王安石为海门县令沈兴宗为撰《海门兴利记》。”此处第二个为字为衍文,误导后人断句为:“至和间王安石为海门县令,沈兴宗为撰《海门兴利记》。”无可争议的是,沈兴宗为海门县令,《通州海门兴利记》不是他为王安石写的,相反是王安石为沈县令所作。嘉靖本《海门县志》还附会道:“至和中,王安石为海门令,治声籍甚。”至和年间前后约3年,即1054—1056年。查阅《王安石年谱长编》,约在至和初期,王安石离职舒州通判后,便各处游览,途经乌江、江宁、高邮等地。其间,有机会出任知建昌军未去,欧阳修推荐为谏官未果。直到至和中(1055),王安石出任群牧判官、太常博士,再至嘉祐二年(1057)未有官职变迁。王安石应当未任海门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