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下馆子时,商家在桌上摆放的消毒餐具套装一般是要收取费用的。有消费者认为,到饭店吃饭,商家提供餐具是应该的,凭啥还要收费?到底消费者该不该为餐具买单?记者昨天了解到,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和平桥分局处理了这样一起消费纠纷。
此前,消费者陈先生在崇川区的一家饭店就餐,结账时被收取了2元/人的餐具费。陈先生觉得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于是通过12345向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平桥分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和平桥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经了解,该饭店提供给陈先生的是收费的集中消毒套装餐具,另有免费餐具存放于饭店中间的过道处。对于陈先生反映的问题,商家称,他们一般会告知消费者有免费餐具提供,但是人流密集时因繁忙可能会忘记主动告知。经调解,商家将餐具费退还给了陈先生。
调解结束后,执法人员还依法对商家进行了教育,告知商家,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借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餐饮商家:为消费者提供免费餐具是餐饮经营者的义务,不应将清洗、消毒和封装餐具的成本转嫁在消费者头上。店方可以明示收费餐具的有偿使用,但也必须依法免费提供必要的餐具供消费者选择,不能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通讯员宋维建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