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感觉自己没这么幸运过,居然中了首个万元大奖。”昨天,在市“有奖发票”活动第一期定期开奖中喜获一等奖的李女士,再次表达了自己的喜悦。
李女士介绍:“7月底的时候正好和家人聚餐,吃了2000元左右,我就顺手开了一张个人发票。”幸运的是,8月18日,李女士就收到了中奖信息,成为市“有奖发票”活动第一个万元大奖获得者。
南通市“有奖发票”活动于7月1日启动,将一直持续到12月30日。在此期间,个人在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和通州湾园区的餐饮、住宿行业一次性消费超200元(含)并获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可关注“南通日报”微信公众号,或直接搜索“消费摇奖”小程序,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即可登记参与抽奖。
活动实行两次开奖。第一次为按天开奖,奖金分别为100元、50元、30元,以微信红包的形式直接到账。第二次为按月定期开奖,当日未能中奖且单次消费金额(价税合计)在500元(含)以上的发票,还可以参加每月一次的定期开奖。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税前金额),以转账支票的形式兑付。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所持发票必须为餐饮、住宿行业消费200元(含)以上开具的个人抬头发票。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红字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
记者沈佳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