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规定,我市将于9月18日上午10:00组织参加全省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方法
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
空袭警报:10∶08~10∶11(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持续3分钟);
解除警报:10∶16~10∶19(长鸣3分钟)。
二、警报试鸣的同时,在全市中小学和部分社区组织开展防空袭疏散演练,机动警报车队在市区主干道巡回同步鸣报。
三、南通电视台一套、南通人民广播电台财经频道和交通频道,于10∶00~10∶03插播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
四、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单位和全体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