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南通新闻

“闲鱼”上发布虚假信息 诈骗钱财

四被告获有期徒刑

晚报讯 “闲鱼”“转转”等二手闲置交易App方便了许多人买卖闲置物品,但是在便捷的背后,却很难分辨交易对象是否心怀鬼胎。记者昨天了解到,如皋法院审结一起电信诈骗案件,4名被告人就是在 “闲鱼”上发布出售二手电瓶车的虚假信息,再通过微信聊天等方式骗取定金、货款。

2022年8月的一天,家住如皋的洪先生想买一辆电瓶车代步,决定要买的电瓶车品牌后,他发现新车价格普遍偏贵,于是,他想到了二手闲置交易App“闲鱼”。搜索XX牌电瓶车,果然出现了一堆二手电瓶车的出售信息。他点进其中一个页面,私信卖家“阿龙”询问价格,阿龙却不直接回复价格,而是绕过了二手交易平台,让其添加微信号聊天。

洪先生买车心切,很快添加了阿龙的微信,翻看其朋友圈后,发现都是买卖二手电瓶车的信息,洪先生便以为阿龙是专门买卖二手车的商家,在其朋友圈上架的电瓶车里选择了一辆并向阿龙询问价格。

阿龙在微信聊天中摸清洪先生的心理价位后,给这辆“二手电瓶车”标价5200元。洪先生便先给了1000元定金,约定运费到付,等到货后再付尾款4200元。当天下午,阿龙又发了一张打包好电瓶车准备发货的照片给洪先生,让其付尾款。洪先生一看电瓶车已经快开始运输了,便放心地转账4200元给阿龙。

谁知,当洪先生接着询问快递单号时,刚刚还跟他称兄道弟的阿龙竟然开始百般推脱,一直说“明天再发给你”。第二天,洪先生继续追问时,发现阿龙早已将其拉黑,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赶紧报警。2022年11月,王大、谢一、王二、王三被捉拿归案。

如皋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8月至11月间,被告人王大先后分别伙同谢一、王二、王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骗取不特定人员的钱财,共作案10起,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25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均构成诈骗罪。

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王大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分别判处被告人谢一、王二、王三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官提醒:在二手闲置交易App上买卖物品时,如果交易对象要求通过微信、QQ等第三方途径沟通并私下进行交易,请务必提高警惕,这种行为通常存在欺诈嫌疑。一旦出现交易纠纷,私下交易的买卖双方将无法获得二手交易平台的安全保障,也不能通过平台进行维权。

(文中当事人皆为化名)

通讯员白羽翔 钱茜

记者王玮丽

2023-10-31 四被告获有期徒刑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53307.html 1 3 “闲鱼”上发布虚假信息 诈骗钱财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