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丹丹原为中国银行海门支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3年4月23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陆蓓蓓原为中国银行城东支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3年4月26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周慧原为中国银行如东支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3年4月26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周峰原为中国银行海门腾达支行员工,已于2023年5月5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马建优原为中国银行如东岔河支行员工,已于2023年5月19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杨帅超原为中国银行南通分行银行卡部员工,已于2023年5月23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邱海华原为中国银行南通分行人力资源部员工,已于2023年5月24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张坚灵原为中国银行通州川港支行员工,已于2023年5月30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蔡扬江子原为中国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3年5月30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陆奕帆原为中国银行港闸幸福支行员工,已于2023年6月7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刘卓然原为中国银行如东支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3年6月20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单印锫原为中国银行通州川港支行员工,已于2023年6月30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虞颖原为中国银行南通分行风险管理部员工,已于2023年7月3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赵杰原为中国银行通州二甲支行员工,已于2023年7月18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陆思怡原为中国银行城东支行综合管理部员工,已于2023年7月18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龚宇红原为中国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3年7月24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曹巍原为中国银行城东濠东路支行员工,已于2023年8月7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施童原为中国银行启东近海支行员工,已于2023年8月8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陈晓星原为中国银行如皋支行综合管理部员工,已于2023年8月15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张侗原为中国银行南通分行公司金融部员工,已于2023年8月15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徐齐苏原为中国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3年8月16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陆天珩原为中国银行港闸支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3年8月22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施青青原为中国银行启东亚细亚支行员工,已于2023年8月24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李亚飞原为中国银行启东支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3年8月31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蔡文华原为中国银行启东支行公司金融部员工,已于2023年8月31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杨海军原为中国银行如东支行公司金融部员工,已于2023年8月31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黄陈原为中国银行如东支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3年8月31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周丹琦原为中国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3年8月31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戴智娟原为中国银行如皋支行员工,已于2023年9月6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王锐原为中国银行城东青年东路支行员工,已于2023年9月6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人员自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我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2023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