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当了20年全职妈妈,全心养育一对儿女,离婚时,其能否得到相应补偿?昨天,南通中院发布南通法院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型案例,该案是其中之一。
杨某与女子魏某2000年相识结婚,婚后分别于2002年、2008年生育一女一儿。2021年,杨某第3次向海门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海门法院在审理中查明,魏某在生育儿女后全职在家,女儿初中阶段陪读照顾,其间有零星缝制类工作,但收入微薄。法院经审理认为,魏某虽然没有工作收入,但是为抚育孩子投入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为家庭作出了无私奉献,其家务劳动价值应当得到认可。而且,魏某付出较多家务劳动,压缩了其自我发展空间,贬损了个人工作选择的机会和提升收入的能力。最终,法院酌情确定由杨某补偿魏某10万元。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