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南通新闻

婚姻关系中家务劳动价值应获认可

“男女平等、夫妻和睦”是在中华传统家庭道德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而来的美德,要求夫妻之间应当平等互助,相互尊重、扶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延续原《婚姻法》规定的“家务补偿制度”,并扩大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更好维护了夫妻间较为弱势一方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重申了该制度。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虽然肯定了家务劳动的独立价值,但婚姻中为家务琐事付出较多的一方,所作出的牺牲并不能简单用金钱来衡量,更需要婚姻关系中相互尊重、理解与包容,不能将家务当成一方的责任,对一方的无私付出视为理所当然。

2023-12-13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57682.html 1 3 婚姻关系中家务劳动价值应获认可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