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8日对外发布通知称,为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将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两部门发布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申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