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3月1日起《南通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施行,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经核查属实的可获得200~2000元奖励。(3月4日本报3版)
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知新
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可获重奖,这是南通消防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对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隐患治理,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在治理火灾隐患这个问题上,消防部门是责无旁贷的。但靠消防部门“单打”成不了气候,更需要我们每个人联合起来“群打”。从这个意义上讲,治理火灾隐患不仅是一个政府行动,还应该是一个全民行动。
另外,发挥火灾隐患有奖举报的作用,必须“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只有每一起违法行为都得到惩处,才能让举报者得到最有效的保护,并激发起群众义无反顾的参与热情。而在兑现举报奖励的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举报者的保护,尤其隐私保护是第一位的。
人人都做“啄木鸟”
□郝冬梅
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举报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经核查属实的,可获得200元至2000元的奖励。这一奖励机制的设立,一方面可以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政府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和决心。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奖励办法的实行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对于安全而言,我们不能坐等“惹火”了才“烧身”。任何悲剧的发生,都不可能是一时半刻出现的都是一些隐患的叠加导致的。等到事故发生了,已经造成损失了,再严厉的“事后处罚”都已经于事无补。因此,监管安全生产,拦截安全隐患,就需要关口前移,把所有的隐患都解决在萌芽的状态。这种隐患举报奖励就是一种关口的前移,能够更好地保护群众生命安全。
总之,鼓励市民当安全隐患的“啄木鸟”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