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我从江西老家来到南通做厨师,老板说好的薪水为何要扣?”8日,求助者万某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一桩郁闷之事。当日下午,记者赶到现场采访时,涉事饭店的厨师长表示,饭店的工作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他请假缺岗的钱,理应扣除部分,由代岗者领取。
万某是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来南通打工已有10年。今年1月初,万某经朋友介绍,来到位于我市崇川区北大街的“九号厨”做厨师。
万某告诉记者,在双方谈妥的岗位报酬中,老板承诺一天的工薪报酬不低于300元,加班费另算。对此,他感觉很满意,于是就安心在这家饭店工作。由于2月份涉及春节放假,在到岗之前他曾询问过老板春节放不放假?老板先说放假,可后来又改口说可能不放假。
万某说,没想到,后来他在过年期间回了几天家,店方就前前后后加起来扣了他3400元,按原来的约定,正常情况下,他做了38天可拿到11400元,可实际上,拿到手的只有8000元。在和店方交涉无果后,他向12345政府热线和本报新闻热线求助,同时还向警方报警,希望能拿回约定好的报酬。
“九号厨”厨师长告诉记者,万某所说的3400元是他扣的。为什么会扣呢?厨师长解释,万某是店里另一名厨师介绍过来的,从1月1日做到31日,正好一个月。在月末那天,万某说家中一名亲戚出事,他要回老家一趟。老板同意他回家处理家中事宜,并人性化地表示来回车费可以报销,但希望他要尽快赶回来。最终,店方找来了帮手补上了万某请假回家的缺口。
厨师长说,万某做厨师这一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应该清楚找代工是要支付代工费的,特别是在春节期间,国家要求发放起码3倍的工资,因此,大年初二他给代工发放了1200元。初三发放了1000元、初四发放了1000元,再加上另外的200元,一共支付代工3400元,而这笔钱肯定是要从万某的薪水中扣除的,难道他不上班还拿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双方对扣除薪水一事分歧较大,有关部门仍在协调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后续进展。
记者周朝晖 实习生庄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