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南通新闻

三月天品尝“长江第一鲜”?

我市一饭店发布虚假广告被查处

晚报讯 “三月天,刀鱼鲜!来××品尝长江第一鲜!”长江禁渔持续推进中,我市一饭店却打出如此广告吸引眼球。记者昨天了解到,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了一起虚假宣传案件。

近日,该局接到市民举报称,辖区一家饭店的员工在朋友圈中发布“长江第一鲜”刀鱼的广告,并配以刀鱼菜品相关的小视频。因该饭店涉嫌销售江鲜,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现场检查,未发现刀鱼实物。

据经营者陈述,店里的刀鱼都是顾客提前预订以后才进货,所售的刀鱼也不是长江捕捞,而是海刀鱼。经营者提供的近期进货票据上标注的也是“本港小毛刀”“海刀鱼”,并非长江刀鱼。

经营者将“海刀鱼”虚假宣传为“长江第一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目前,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恢复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在此,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严禁采购、销售、加工、食用“长江野生鱼”以及其他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同时要提高法治意识、避免虚假宣传;消费者在看到“长江野生鱼”“江鲜”等广告宣传时,请及时拨打12315反映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在第一时间进行核实查处。

通讯员卞冬香 记者王玮丽

2024-03-24 我市一饭店发布虚假广告被查处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67584.html 1 3 三月天品尝“长江第一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