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电 26日上午,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于洪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