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借贷官司中的原告为了能胜诉,居然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据。记者15日从如皋法院了解到,当事人徐某吃下5000元罚单,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付出了代价。
(4月16日本报8版)
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郝冬梅
提供虚假证据被处罚,给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它告诉我们,法律不是儿戏,每一次出庭都应该是一次诚实信用的展现。同时,这也是对法律从业者的一次警示,要求他们在职业行为上必须坚守诚信原则,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每一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审理。
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我们每个人都是参与者,也是守护者。从个人到社会,从法律实践到道德规范,我们都需要共同努力,构建起一个不容虚假、不容欺诈的司法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每一个法律案件都能在阳光下运行,让正义不再迷失方向,让每一份证据都成为真相的忠实传声筒。
虚假证据的提供者被处罚,不仅是对其个人的惩戒,更是对整个社会的警示。法律的尊严不容挑战,司法的公正不容玷污。让我们一起携手,用法律的力量和道德的约束,共同维护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让提供虚假证据者无处遁形,让提供虚假证据者赔了夫人又折兵,共同守护这份法治的神圣和庄严。
吃罚单一点也不冤
□叶金福
众所周知,在各类诉讼案件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据实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自觉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此次,当事人徐某因提供虚假证据吃下了5000元的“罚单”,这完全是罚当其责、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可以说,这不仅对当事人是一种严惩,对其他人也是一种警示。同时,这起提供虚假证据吃罚单案例,也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维护了诚实信用的诉讼秩序。
笔者衷心希望通过这起提供虚假证据吃罚单的典型案例,能以案释法,警示更多的人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诉讼原则,切莫提供虚假证据。否则,一旦试图通过虚假诉讼、虚假陈述扰乱正常诉讼执行,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重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