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辽宁、西安、重庆四地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先后发布通告,表示取消各自辖内地方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以下简称“金交所”)的金融资产交易业务资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湖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百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不再具备金融资产业务资质,相关主体将陆续解散。同时,通告进一步提示了“伪金交所”的金融风险。本期我们再次聊聊李逵(“金交所”)和李鬼(“伪金交所”)的那些事。
问:到底什么是“金交所”呢?
答:“金交所”或“金交中心”,全称是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是由地方政府(省、市政府)批准设立的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是为金融资产交易提供信息和场所的平台,属于场外交易市场的一部分。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的业务主要分为交易类和融资类。交易类主要是指债权、资产发生实质性转移的业务,如金融非上市企业股权转让、不良资产的转让等等。融资类主要是产品存在还本付息或者回购的过程的业务,目前存量业务中主要是定向融资工具、收益权转让业务等。众所周知,场外交易市场匹配的是高风险金融产品,自然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一定的投资经验和风险识别能力要求才能够参与场外市场交易。
问:那什么是“伪金交所”呢?
答:目前市场上个别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带有“信用资产”“登记备案”“结算”“产登”“产权登记”等字样的市场主体,其未经国家有权部门依法许可,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服务,涉嫌违规经营,常常涉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非法金融活动,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存在较大金融风险隐患。
问:普通老百姓应当如何识别以“伪金交所”为名的非法集资行为呢?
答: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三点,一是面向个人投资者进行销售。根据国家最新的监管规定,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不得向个人销售产品,机构投资者不得汇集个人资金或为个人代持投资金交所产品。也就是说,个人投资者面对所有打着“金交所”旗号的各类投资理财产品,都要保持警惕。二是依托互联网平台进行运作。根据国家监管规定,“金交所”不得与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合作,如果在互联网平台、手机App上看到“金交所”相关产品,也要提高警惕并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三是产品宣传常以“国有平台”“政府背景”“高额回报”“固定收益”“国企融资”“政府担保”等字眼开展虚假宣传。其实质往往存在融资主体不明、底层资产不清、项目真假难辨、资金没有托管等问题。
过往多年,不少爆雷的地产公司、大型企业集团、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等各类融资主体通过“金交所”“增信”或“变相增信”的产品规模巨大。同时,冒充、模仿“金交所”的“伪金交所”参与的非法融资产品规模更甚。相关公司爆雷后,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极大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害与风险。总之,作为普通投资人,应时刻警惕各种打着“金交所”登记备案的“理财产品”,破除对“金交所”的“迷信”与“信仰”,时刻牢记:金融市场风险与收益并存,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南通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