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企业经营压力和社保负担依然较大的背景下,首先应强化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用人单位负担,支持中小微企业乃至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建立或联合建立企业年金,持续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郑功成表示。
不同于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必须参加,对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政府主要是鼓励和引导。而政策的非强制性,就意味着需要用人单位在政策和利润之间找到平衡点。
据记者了解,尽管近年多次下调社保费率,但目前用人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占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依然在35%左右。在这种情况下,让企业为职工建立长期福利安排,一方面取决于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政府财税支持力度,另一方面也要让企业认识到参加年金制度对人才的激励效应。“财税支持固然重要,但最好能在不增加财政负担和企业成本的前提下,通过政策创新实现企业年金发展。”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聂明隽说,比如在严谨测算、不影响养老金当期支付的基础上,考虑将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率从16%变为“14%+2%”,其中的2%用于建立企业年金,形成中国特色的企业年金制度。
聂明隽的建议,与近年来美国、英国、丹麦、新西兰等很多国家探索的“自动加入”机制异曲同工——年轻人一参加工作就自动加入企业年金,参与率很高,可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年金合力保障退休生活的良好效果。
参与门槛高、申请流程繁琐,也是影响企业参加年金制度的重要因素。多名专家提出,大力简化企业年金办理程序,提高建立、转移、暂停、恢复企业年金的便捷性,降低中小企业决策成本。
“应该增加企业年金缴费灵活性,允许企业结合自身特点,从低比例、小范围开始,比如先覆盖对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部分职工,之后再逐步扩大。”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伟说。
此外,专家普遍呼吁打通养老保险第二、三支柱,也就是职工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可转入企业年金,辞职或新单位没有建立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转入个人养老金;同时要建设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查询,让“钱随人走”,不因个人流动而发生权益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