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又到一年高考季,不少家长为了能让孩子考入理想院校,不惜重金找顾问机构咨询高考志愿填报。记者昨天了解到,海安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填报志愿引起的服务合同纠纷。
去年,张某的女儿小敏(化名)高考发挥失常,没有考到预期分数。为了帮女儿录取到一个理想院校,张某来到某教育顾问公司咨询高考志愿填报事宜。顾问公司人员得知小敏的成绩后安慰道:“小敏的成绩与目标院校有所差距,但是经过我们公司设计出的科学填报方案后,一定会让你满意。”
心动的张某与该顾问公司签了《高考志愿填报合同》,并支付了5000元咨询费。合同约定:顾问公司会根据小敏的分数、兴趣爱好、目标院校往年报考规律和录取分数等因素综合设计高考志愿填报方案,张某在收到高考志愿填报方案后如有异议,须在12小时内提出,顾问公司视情况进行相应修改;若张某擅自变动志愿方案导致未被录取,顾问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签订次日,顾问公司向张某提供了一份高考志愿填报方案,但张某和女儿看了方案后没有采用,而是征求班主任意见填报了某医学院校。
此后,张某多次到顾问公司要求全额退款,在遭到拒绝后诉至法院。
张某认为,其明确告知过顾问公司,小敏喜欢医学,希望填报医学院校,但顾问公司提供的方案中大多为综合类学校,不符合其填报预期。而且,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格式化条款,顾问公司未充分向其释明,对其不发生效力。
顾问公司辩称,高考填报方案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兴趣爱好只是一方面,主要因素是目标院校的录取分数,小敏的分数不佳,贸然填报具有很大风险,其是综合考虑后才设计的相关方案,若小敏不满意可以要求更改,现小敏单方面未采用是自身违约,其不负有退款责任。
海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本案中,顾问公司与张某签订了《高考志愿填报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并按照高考填报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在顾问公司向张某提供了填报方案后,张某虽然不满意,但是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要求顾问公司更改,而是径行不采纳,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当自行承担。
法院认为,顾问公司作为专业的高考志愿填报团队,在明知小敏的分数可能不及预期的情况下,仍然向张某承诺,保证其考取到理想的医学院校,但其设计的方案却以综合类院校为主,该公司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具有一定过错。
经法院主持,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顾问公司返还张某2000元并当场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