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5月30日了解到,启东法院依法判决一起盗窃罪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站在被告席上,王某悔不当初:“我一时糊涂犯下大错,不仅丢了工作,还背上官司。”
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在一烧烤摊上饮酒时,结识了隔壁桌的赵某,两人越聊越投机,烧烤结束犹觉不尽兴,又约着去KTV。
喝酒上头的赵某对新朋友毫无防备,直接把自己的手机交给王某打车,并将微信支付密码一并告诉了王某。两人在KTV继续饮酒玩乐至次日凌晨2点多钟。当KTV工作人员进包厢提醒先把酒水账单结了时,已经酒醉的赵某再次把手机交给王某去付账。王某结完账后,看到赵某的微信余额动了歪念头,以微信转账给KTV工作人员的方式套现4000元。赵某中午在KTV醒来,发现微信上的转账记录不对劲,跟工作人员核实后,确认被新朋友盗刷了,当即报警。
很快,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退赔赵某损失。启东法院综合王某的犯罪事实和悔罪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王林萍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