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文化周刊

周作人打赤膊(一)

◎归学农

赤膊犹言赤背。据凤鸣说,“上身赤裸裸,南方人叫作赤膊,北方人叫作赤背。膊的解释,近臂之部曰上膊,近手之部曰下膊,俗统称谓之臂膊。赤膊也者,仅赤其臂膊,那末穿了背心,也是赤膊,并非上身赤裸裸啊,所以‘赤背’两字,较为贴切”。近代以来,“北京人民,夏日袒背,久成习惯,此为文明国现象所无”,是以北平市政府在预定行政计划书之中还得明确提到“各车内应加钉‘禁止赤背’木牌”,每届夏季,北平市公安局也要“特颁布告,禁止赤背”。

1937年7月10日,周作人在《北平晨报》刊载《黑眼镜》。他说,“自然的健全,人工的洁净,趣味的节制,有此三者,本色之美可以胜一切。社会上禁止赤背,我以为也该分别言之,赤背该有条件的许可,如上文所言,若是痨病鬼白面客似的耸肩成一字,肋骨根根可数,皮如火腿,则巡警应向之拱手曰,老兄尊相不佳,请披上贵衣,以维持市容”。1950年8月29日,周作人又在《亦报》发表《赤背》,针对电车“禁止赤背”提出私见,“我并不一定反对赤背,但在公众场所,尤其是挨挤坐立着的地方,赤背的确是不应该的”,要么“不卫生,油汗沾污人衣”,要么“不好看”,因为“从来中国保健不讲究,许多人都是病态的,有些是营养不良,往往骨瘦如柴,胸肋间像是生理标本似的一根根的可数,看了不愉快”,所以“赤背又是有条件的了,除公众场所外,在别的地方坐立行走可以无妨,只要这并不难看”。换而言之,“身体健全自然”,“肢体匀称,筋肉发达”,即“合于美术,披衣固属守礼,光着脊梁也尽不妨,看的人即不称赏也总不会嫌恶的,若是加一件背心,自然更是不成问题”。两文间隔了十余年,看法却是一以贯之。

在现实生活中,周作人“对家居赤膊似也感兴趣”,一旦客至,却迅速地“加上一层遮盖”,如短衫式上衣,背心是不宜的。

2024-06-12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75429.html 1 3 周作人打赤膊(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