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
毕业季临近,市人社部门提醒广大高校毕业生,无论是就业创业,还是考公考研,抑或是出国深造,都别忘了关注档案去向,切忌个人自带或者保管档案。
(6月12日本报2版)
眼下,正值各地高校毕业季,高校毕业生们纷纷走出校门,回归社会。借此,笔者想提醒广大高校毕业生一句话:别让自己的个人档案“走丢了”。
众所周知,档案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在校时被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被称为人事档案。可以说,个人档案很重要,万万丢不得。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学校会根据其就业去向转递档案。如果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会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如果是到非公单位就业,档案会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而如果毕业时还未找到工作,则可以选择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这说明,个人档案既不能个人自带,也不能个人自我保管。
笔者以为,防范个人档案“走丢”,还需高校毕业生多加留意。一方面,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档案转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把个人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或户籍地保管,严禁个人自带或者保管档案。另一方面,高校毕业生要知晓档案保管、档案查询等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切莫被非法程序的收费骗局所忽悠、所欺骗,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当然,人社部门也应做好必要的提醒服务,既要提醒高校毕业生及时把个人档案转递至工作单位或户籍地,又要提醒高校毕业生谨防档案骗局,从而确保高校毕业生个人档案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