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身背债务,却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悄悄转让?记者近日了解到,如皋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朱某获拘役3个月。
数年前,沈某受雇于朱某从事工地现场管理工作。然而到了年底结算时,朱某却分文未给。无奈之下,沈某诉至如皋法院。因朱某外债较多、经济困难,在审理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然而,朱某仅履行1万余元后便又“摆烂”。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朱某涉及多起执行案件,标的额高达50余万元。今年年初,朱某在凌晨突击行动中被传唤到院,因拒不履行被司法拘留15日。此时,有人向执行法官提供一条线索称,朱某在某小区有一套房产。
执行法官立即对此进行调查,经调取朱某名下房产登记信息,发现其与沈某达成调解协议期间,竟悄悄将名下房产转移变卖给了案外人。同时,朱某将所得150余万元卖房款均另作他用,未曾给付沈某分文。执行法官将其涉嫌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法律意识太淡薄,以后绝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庭审中,朱某悔不当初。案发后,朱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时将所欠款项全部履行,取得了沈某的谅解。但“后悔药”来得太晚。如皋法院认为朱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判决拘役三个月。
通讯员赵长华 贾俊辉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