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南通新闻

3年来,我市通过“举报有奖”“违法有罚”的正向反馈机制,形成环境违法“露头就打”的良好氛围——

324件举报兑奖34万余元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3年前联合发布《南通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通知。3年来,这项工作成效如何?昨天,本报记者展开专访。

生态环境有奖举报全省领先

“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我前不久举报一家洗浴店使用煤炭烧锅炉,产生的气味影响居民生活。结果,执法人员没多久就赶到涉事地点查处,并据实予以处罚。奖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举报得到生态环境部门的高度重视,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民生无小事,保证了群众生活环境越来越好!”昨天,举报人王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感慨多多。

王先生是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有奖举报队伍中的一员,他的一番话,说出了举报人的共同心声。

“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核查后,发现该洗浴场所的锅炉正在运行,锅炉房西南角堆放有散煤,锅炉的炉膛内确有散煤在燃烧。”启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07条第1款规定,责令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同时,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800元奖励。”

正是因为这些生态环境保护“啄木鸟”存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些“末梢神经”被逐一打通,良好的“微循环”有力促进了“大循环”,使得全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具导向性、更加有活力。

数据是枯燥的,但同时也是权威的。

“3年多来,通过鼓励市民举报这一强化社会监督的‘群防群治、共享共建’手段,初步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五指捏成拳’的监管氛围,有力调动了广大市民自觉参与、主动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积极性。截至目前,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已兑现市民有奖举报共324件,发放奖金34.43万元。仅今年1月到5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就兑现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奖励39件,共发放奖金3.36万元,收到良好社会效果。”昨天下午,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办负责人蒋军向记者介绍。

更令人欣喜的是,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工作自从实施以来,以其过程的规范性、措施的科学性、查处的严谨性、广泛的参与性,位于全省前列。

生态环境举报大多聚焦民生问题

“今年1月至5月的有奖举报案件中,从举报的污染类型来看,涉及废气的最多,数量为13件,占33.33%,由此可见,废气污染问题仍是市民投诉的重点;其次,涉及无环评审批手续的为11件,占28.21%;涉及废水和畜禽养殖的排名第三,各有4件,分别占10.26%;涉及堆场扬尘案件3件,占7.69%;涉及排污许可、应急预案未备案、噪声扰民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煤炭的各为1件,分别占2.56%。从行业分类来看,涉及工业企业的案件30件,占76.92%;涉及农副业的畜禽养殖案件4件,占10.26%;涉及仓储类的建材堆场案件3件,占7.69%,此外,涉及‘三产’及建筑工地的案件各1件,分别占2.56%。”昨天下午,蒋军掐着手指头,结合他所掌握的一些数据向现场采访的记者介绍。

综合分析近几年来的环境信访案件和市民有奖举报信息可见,由于时代的不断发展、市民对人居生活环境质量的高度关注,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已从过去的行业性、结构性、区域性环境污染问题,向群众身边的噪声、异味、光污染等民生问题转变。

如皋一市民前不久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当地一家劳保制品有限公司偷排化学污水!接报后,如皋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确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接着调取厂区视频监控,确认涉事企业先后两次违法将胶池清洗废水直接排放到厂区北侧的雨水窨井内。

勘查表明,厂区北侧雨水窨井内确有乳白色积液,异味明显。种种证据表明,市民举报属实。

“查实后,执法部门依法对涉事公司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按照奖励规定,对案件举报人给予3000元的物质奖励。”查处此案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向记者介绍。

执法人员表示,通过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市民,让他们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到生态环境的管理之中,从而做到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制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密织起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的“安全网”,从而更好更有力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主动式全覆盖 构建治理新格局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依法对本市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举报。接受举报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昨天下午,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调查处理科科长邵守懿向记者介绍,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通知要求,市民可以通过12345政府热线、85158616举报电话举报,也可以来信来访,同时还可以关注生态环境部微信平台举报。

邵守懿介绍,必须注意的是,举报内容应包括明确的被举报人名称(姓名)、地址、环境问题的发生时间、具体位置和内容等基本信息,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实名举报环境问题。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邵守懿认为,实践表明,我市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有效地鼓励和支持广大市民主动监督环境保护工作,使每一个市民都能成为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这种“主动式全覆盖”的监督方式,极大地扩展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范围,有效克服了环境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环境治理格局。

更重要的是,通过“举报有奖”“违法有罚”的正向反馈机制,不仅增强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还对心存侥幸、试图逃避监管的企业形成了强力震慑。这种“全民参与”机制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大幅提升了环境执法的威慑力和执行力,促进了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规,形成了环境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的良好氛围。

“今年年初,崇川生态环境局接市民举报,反映在天生港镇街道靠近九圩港运河附近,总闻到一股难闻的油漆味。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溯源排查,发现某电厂电力产品生产公司非法露天油漆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罚款3万元。同时,给予举报人800元奖励。”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迅速且有效地解决异味扰民问题,直接关系到主城区人居环境的提升。通过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奖励有效举报、快速跟进整改,极大地激发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热情,也为提高执法效能、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周朝晖 张园

2024-07-16 3年来,我市通过“举报有奖”“违法有罚”的正向反馈机制,形成环境违法“露头就打”的良好氛围——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178791.html 1 3 324件举报兑奖34万余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