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通州区公安局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朱某取保候审。面对即将到来的刑罚,朱某连连懊悔:“都是喝酒惹的祸啊!”
17日晚,通州城区交警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金沙街道南湖东路一家饭店前,两名男子发生争吵后,一名男子酒后驾驶汽车走了,涉嫌醉酒驾驶。经调取涉案轿车的行车轨迹,中队值班民警发现该车正在路上行驶,于是一边驾驶警车进行追踪,一边时刻关注涉案车辆的实时动态,最终于当晚10时许在一小区居民楼楼下将正躺在车内与他人通话的嫌疑人朱某查获。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朱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6毫克/100毫升,远超醉酒标准。后经抽血鉴定,案发当天,朱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01.5毫克/100毫升,通州区公安局遂对朱某立案侦查并采取相关刑事强制措施。
经审查,朱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涉案事实。17日晚,朱某的朋友吴某邀约了其他3名好友与朱某一起小聚,因众人均是第一次见面气氛融洽,其间,大伙儿都喝了不少酒。酒足饭饱之后,其中的高姓好友因言语不和竟然与朱某大打出手,幸好除此二人身上几处抓痕外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朱某趁着酒劲儿一气之下开车回到了所住小区,后被民警及时查获。
朱某今年53岁,原系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驾驶员,案发后的第二天即被单位开除。朱某和高某也于案发第二天到辖区派出所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均对自己酒后失态的行为表示了悔意,只是朱某却不单因此丢了工作,还要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张亮 通讯员沈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