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天津电 16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印发,推出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措施。
根据通知,天津一是取消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二是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天津调整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对于在天津市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上述措施自2024年10月16日起正式施行。 隋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