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医保基金为治疗过程中消耗的各个项目付费,在确定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范围和报销比例后,将报销费用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这一做法相对简洁,但容易诱发医疗费用过快增长、过度医疗等问题。
近年来,国家推动DRG/DIP改革,重点是将过去医保基金向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为主改为“按病种付费”为主,即将“为治疗过程”付费改为“为治疗结果”付费,从而对每一个病例实现标准化支付,让医疗机构控制成本也能获得收入。基层医疗工作者表示,这有效推动医疗控费“挤水分”,提高了基层医院医疗水平,但也存在现行政策适用度不够灵活的问题,在强调经营收入的考核机制下,导致一些基层医院承压。
据了解,推动改革后,医疗机构按主要疾病组的分值与医保基金结算,当患者实际费用超出医保分值付费的总额时,差额部分基本由医院承担。如果这个差额较大,就难以覆盖医院人力、设备成本,甚至可能无法覆盖医院基本的药品耗材支出。而当患者住院超过一定天数时,医保分值付费的额度就会用完,各地医院为了控制成本、保障运营,就会变相出现“住院限制”。
前述区级中医医院院长说:“公立医院享受差额拨款,但也要自负盈亏,从医院管理运营角度看,住院超过3天的病人,对于医院就是效益递减甚至亏本的。”
多名受访者表示,上级管理部门对公立医院的考核导向要求平均住院日逐步降低,目的在于提高病床利用率。据了解,三甲医院患者类型多元,其中许多“短病期”患者只需住院两三天,普遍可以满足上级考核要求。但二级医院长期住院患者多,前述区级中医医院平均住院日为11天,超过了上级考核要求的平均住院日目标。
“二级医院体量小、医保结余少,缺少三甲医院众多科室互相‘以盈补亏’的空间。”一家二级医院负责人表示,要让医院控制亏损,符合上级部门考核要求,就需要加快床位流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