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的余华英户籍重庆大足,小学文化。
1984年,余华英结识重庆大足籍男子王某文,两人结婚后育有一女。1992年,余华英在重庆一家面馆打工时认识龚显良,在未与王某文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龚显良同居并产下一名男婴。由于关系不合法,余华英和龚显良便将男婴卖掉,从此开始了疯狂的犯罪之途。
1993年正月初七,千家万户沉浸在阖家团圆的欢喜氛围中。在贵州省遵义市火车站站台上,余华英拐走6岁男孩蔡小平(化名),使其与家人骨肉分离30年。
1995年,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在贵阳市南明区将5岁的杨妞花拐带至河北省邯郸市,经人介绍,以3500元卖给一户聋哑人家庭。在“新家”里,杨妞花被取名为李素燕。
1996年7月,贵州省都匀市西园村小河边,8岁的小兰、6岁的小北(均为化名)被余华英、龚显良拐卖。
这一年,两人先后拐卖4名儿童。原审一审、二审法院均审理查明:除拐卖小兰、小北外,余华英还于同年10月在贵阳市东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将5岁的小龙(化名)拐走,以12500元卖至邯郸;随后,两人回到重庆大足将5岁的小友(化名)拐走,以12000元卖至邯郸。
2022年,寻亲成功的杨妞花在贵州报案,警方将余华英抓获。
2023年9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法院经审理查明,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余华英不服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贵州省高院认为,原判遗漏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上午,余华英拐卖儿童发回重审案一审公开开庭。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在原有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另涉新的拐卖儿童案件,其拐卖的儿童人数从11名增至17名。
12个家庭、17名儿童,原本幸福的生活都中止在余华英的黑手伸出的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