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今起,《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南通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三部地方性法规正式施行,以法治方式护航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领域高质量发展。
《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是我市养老服务领域的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共十章五十五条,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基本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扶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制度性规范。其中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零点二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每年享受累计不少于五天的带薪护理假;养老机构不得利用格式条款设定不合理的退费限制、排除或者限制老年人权利、加重老年人责任、减轻或者免除养老机构责任。
《南通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共十七条,规定了网络餐饮的全链条监管要求,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条例》聚焦源头严防,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管理和告知责任、入网审查责任作出规定;聚焦过程严管,着力强化关键环节监管;聚焦风险严控,着力构建分级响应体系,明确通过建立平台与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定》共十九条规定,明确了赔偿权利人主体范围及部门职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程序、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及操作要求,突出了修复优先的理念。
今起施行的三部法规集中体现了南通以“小快灵”立法破解治理堵点的创新实践。针对养老服务供给不均、网络餐饮安全监管滞后、生态修复责任模糊等市域治理难点,采取“切口小、反应快、机制活”的精准立法策略。通过“小立法”撬动“大治理”,南通已构建“发现问题—立法响应—效果反馈”的善治闭环,为市域治理现代化、规范化提供实践样本。
见习记者陈凯文 邢知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