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南通新闻

定制橱柜板材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

卖家退还全款并双倍赔偿

晚报讯 消费者与个人签订合同定制橱柜,没想到实际拿到的橱柜“货不对板”。卖家构成欺诈吗?记者20日了解到,崇川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姜某为家里定制橱柜与刘某签订了《商品订购合同》,约定定制总价13.5万元,全部板材均为进口FINSA板,五金件为进口百隆、海蒂诗品牌,假一罚三。合同约定后,姜某陆续付清了全部橱柜定制款,并在安装期间到现场查看安装进度,却发现板材是多层板,五金件都为国产,遂与刘某进行交涉。

刘某承认交付安装的板材及五金件与合同约定不符,同意解除合同,但双方就赔偿方案未能协商一致。刘某认为,其作为个人不是合格的经营者,不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他还辩称其提供的木材不是假的,仅仅是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进口板材,故不应适用“退一赔三”规则。双方协商未果,姜某诉至法院。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法律保护,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应当真实全面,不得有欺诈行为。本案中,刘某虽然为个人,但其以FINSA授权经营人身份与姜某签订了《商品订购合同》,其在签订合同时的身份应为经营者,故本案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刘某未提供FINSA板和进口五金件的行为构成欺诈,因此对于姜某要求刘某退还橱柜定制款13.5万元并进行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一审判决后,刘某上诉。二审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方案,由刘某退还姜某房屋定制款13.5万元并向姜某赔偿损失27万元。

通讯员邵依婷 赵舒

记者王玮丽

2025-03-22 卖家退还全款并双倍赔偿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202658.html 1 3 定制橱柜板材品牌与合同约定不符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