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玮丽)4日,如皋法院发布《环境资源跨区域审判白皮书》,向社会通报该院环资审判相关工作情况,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2019年7月至今年5月,如皋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56件,审结184件,环境公益诉讼日益常态化。
2019年1月,省高院在如皋法院设立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同年7月1日起,如皋法院正式跨区域受理扬州、泰州环境资源“三审合一”案件。
“环境污染、破坏资源类案件侵犯环境公共利益,随着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的日益重视和进一步开展,公益诉讼日渐常态化。”如皋法院副院长顾雪红介绍,该院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对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生态环境切实修复为目标,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破坏环境资源者民事责任。对于未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如皋法院也引导被告人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或者积极配合达成生态损害赔偿协议。
当天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是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顾雪红也提醒相关行政部门,环境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和多样性,应当主动、积极、细致地履行监管职责,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