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娜
据《新华每日电讯》6月22日报道,受贿200多次,个人非法收入逾1.7亿元,超过很多刚刚“摘帽”国贫县一年的公共预算收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名原处级干部白海泉,因职务犯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成为典型的“小官巨贪”、开发区“硕鼠”。
近年来,我国多地经济开发区贪腐大案、窝案频发,暴露出较大的腐败风险。去年3月,广东省中山市中山火炬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侯奕斌被查,成为这个开发区第4名被查的主官。陕西省去年多个开发区也接连有数名干部被查。另据媒体报道,2000年至2014年,湖北省累计查处开发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15件,其中县处级61人。
近年来,我们南通经济开发区也有少数干部被查处。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开发区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居功至伟。然而,一些地方的这个“发展高地”缘何沦为了“腐败洼地”?究其原因:一是“权力寻租”空间大。与其他区域相比,开发区优惠政策多、工程项目多、开发土地多、资金多、自由裁量权大。而国有土地使用转让、政府工程招投标等事项,是最易滋生腐败的。二是制约监管薄弱。开发区集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于一身,监督制约机制和监管制度往往很难跟上。再者,一些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比如现行土地管理法规中有些实施细则就不够完备。导致在处理具体的土地事务中,开发区的决策人员、经办人员对土地的出让、定价,拥有很大的自主决定权,给权力寻租留下了余地。三是不法商人的疯狂“围猎”。开发区是投资兴业的一块沃土,也是不法商人非法牟利的角斗场,一旦我们的干部变成贪食的鱼儿,就极容易上钩。
如何防止“发展高地”沦为“腐败洼地”?最关键的是应认真从个案中查补漏洞,最大限度挤压腐败空间,健全开发区监督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的约束与制衡。具体地说,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土地使用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重大事项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票决制,以限制“一把手”、特别是所谓“高配”的“一把手”权限;进一步实行决策咨询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开展专家论证、听证、决策评估和公示等工作。还要强化教育监督,严格对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建立健全开发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教育、廉政谈话制度等等,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廉政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