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清
3日下午,市委书记徐惠民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渔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听取我市有关情况汇报,研究贯彻落实工作。会议指出,长江流域实行全面禁渔,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抓手。我市长江禁渔工作总体上推进有力,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长江全面退捕”目标,特别是选聘有经验的退捕渔民担当长江护渔员等做法,得到上级肯定。(7月4日《南通日报》)
今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的重点水域分类分阶段实行渔业禁捕,“长江禁渔10年政策”落地。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哺育着长江流域的人民。人们向长江索取渔业资源,丰富了自身的餐桌,可也让长江渔业资源越来越少。相关方面采取措施,可谓适逢其时。
曾经,长江里有很多鱼,“长江三鲜”更是闻名遐迩。靠江吃江,靠水吃水,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着人们对长江中的鱼儿进行捕捞。然而,随着人们过度捕捞,长江里的鱼儿越来越少,有的鱼儿甚至绝迹。再不采取措施,长江渔业资源很有可能棝竭。若干年后,“长江三鲜”可能会成为历史名词。相关方面实施长达十年的长江“禁渔令”,正是为了扭转这一局面。实施“禁渔令”,让长江休养生息,可以更好守护好渔业资源。
不让渔民捕鱼,渔民的生计如何解决,这是考验相关方面的课题。相关方面应当对渔民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渔民学一门技术。有了技术,渔民就有了立身之本,可以不愁吃、不愁喝、不愁穿。为子孙后代计,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落实长江大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落实长江大保护,可以让对长江水文情况非常熟悉的渔民加入保护长江、巡视长江的行列中。他们成为“千里眼”“顺风耳”,可以让长江大保护更好地落到实处。
“禁渔令”出台,人们应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大多数人能遵纪守法,但也有极少数人不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他们中的多数人经过劝导能够改邪归正,还有极少数人冥顽不化。对于这类人,就应当亮出法治利剑。少数人明知禁渔令,依然顶风作案,对于这类情况,应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以高压态势惩治违反“禁渔令”的行为,可以倒逼人们遵纪守法。人人遵纪守法,“禁渔令”才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全社会应当从共抓长江大保护、不搞长江大开发的高度认识到落实“禁渔令”的重要意义。“清水绿岸”“鱼翔浅底”“锦鳞游泳”,这是人们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要让江阔凭鱼跃,我们要努力保护好长江的渔业资源。全社会应当奏响保护长江渔业资源的协奏曲,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为保护长江渔业资源贡献力量。自身应当遵纪守法,不去捕捞长江鱼。发现有捕捞长江鱼的行为,我们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举报,以便主管部门查处。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让我们共同落实好“禁渔令”,守护好长江渔业资源,让“江阔凭鱼跃”成为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