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看南通

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聚焦打防并举 推动长效常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持续重拳出击,截至上月底,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06件317人,提起公诉82件617人,办理全省挂牌督办案件10件。

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是建立长效机制的关键一年。市检察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举措,出台了《关于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实施办法》《南通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等文件,全面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两级检察院建立涉黑恶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机制,在强化办案效率的同时,坚守法律底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打伞”“打财”同步推进,检察机关打出惩治犯罪“组合拳”。两级检察院开展了“九类案件回头看”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黑恶犯罪线索及“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上百条,“保护伞”线索成案率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崇川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黑采砂案件中,针对非法采砂行为给长江水环境及水生物资源造成严重损害的事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8名被告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77万余元。如东县检察院在办理桑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派员全程参与县法院对16名涉案人员的上门执行活动,现场监督搜查、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执行。

专项斗争不是一打了之,而是边治边建。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注重打防并举,推动开展行业治理。市检察院深入分析全市涉黑涉恶犯罪特征,研判发展动向,形成《南通地区涉黑涉恶犯罪态势分析报告》。两级检察院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9份,推动金融广告、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村级财务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10次,完善监管制度14个。如皋市检察院在办理侯某某等人恶势力团伙“套路贷”案件时,发现该团伙通过虚假诉讼手段使得“套路贷”顺利“洗白”,30余件案件中22件均由同一名公民代理人代理,而这名公民代理人竟是小学文化且毫无法律基础的“职业土律师”,反映出诉讼参与人资格审核不严格,社区推荐公民代理中存在印章管理混乱等问题。“我们向相关部门、镇区(街道)发出检察建议5件,各部门不护短动真格,设立公民代理黑名单制度,法律圈得到了净化。”如皋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志刚介绍,当地民政部门制定了《如皋市村(居)民委员会的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涉案街道办还邀请了承办检察官对村(居)委会负责人开展“公民代理法律知识培训”,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本报记者 张亮 本报通讯员 陈颖之 黄鹏

2020-08-10 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 1 南通日报 content_29130.html 1 3 聚焦打防并举 推动长效常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