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起,市医保局联合公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隐瞒意外伤害原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昨日,市医保局基金监督处副处长周斌介绍了专项行动中查处的首起案例,并再次提醒参保对象,隐瞒意外伤害原因欺诈骗保的违法成本很高,将面临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2017年,市区的王某某骑自行车时与他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摔倒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自行协商,达成3万元的赔偿协议,并向交警申请结案。但在医院治疗过程中,为了少承担医疗费用,王某某向医生谎称自己是在家不小心摔倒受伤的,其女儿也在帮她填写医保外伤审批表里作出了虚假承诺:外伤系个人原因所致,与任何人、单位无关,不涉及工伤、斗殴、酗酒、自残或者第三方赔偿等,若情况不实,愿意退赔一切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王某某治愈出院时,共花费医疗费用56995.61元,其中37846.42元为医疗保险金支付。市医保局发现这一线索后立即着手调查,最终认定母女二人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最终,母女二人均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医保部门在调查时发现,不少人仍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他们认为自己只是说个谎,不是太大的事,但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就是典型的以伪造、欺诈的手段来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金额超过6000元就构成诈骗罪。”周斌提醒参保人员,如果发生外伤去医院就诊要如实告知受伤原因,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签署承诺书,如果完全是第三方责任,那么医疗费用应由第三方负担,不纳入医保,“如果自己也有部分责任,可以先自费治疗,在经司法程序判定责任后,再到医保部门报销自己责任的部分。”
据介绍,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医保和公安部门已经比对了两万多条数据,初步认定为异常数据的有30多条,正陆续和参保人员进行面谈调查,进一步了解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市医保局也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将对提供属实线索的群众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举报电话:0513-59001568、59001300。
本报记者 何家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