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交易与“挖矿”等行为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本期,金安就跟大家讲讲关于虚拟货币的知识。
市民:虚拟货币是什么?
金安:虚拟货币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并不是真正的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我们平常所说的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均是虚拟货币。
市民:那央行正在试点的数字货币属于虚拟货币吗?
金安:数字货币并不是虚拟货币,数字货币是人民银行推出的一种支付工具,其功能和属性与纸币完全一样,是国家法定货币,由国家信用背书,只不过形态是数字化的。一般不法分子会混淆两者定义来进行诈骗、非法集资等活动,大家千万不要上当。
市民:听说很多人通过投资虚拟货币,参与“挖矿”等一夜暴富,这种消息可信吗?
金安:大家千万不要相信这类消息,虚拟货币价格往往大起大落,投资虚拟货币存在巨大风险,比如今年上半年,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出现持续集体大跌的情况,很多投资者血本无归。据业内人士介绍,包括比特币在内,绝大多数虚拟货币都存在巨量持有者,他们坐庄操纵市场价格,通过控制币值走势来谋取暴利,使绝大数散户投资者资金受损。同时由于虚拟货币具有匿名属性,许多诈骗等违法活动资金会流入虚拟货币市场进行洗白,存在较大灰色空间,极大影响金融稳定和人民经济生活。显而易见,虚拟货币交易风险隐患重重,大家千万不要铤而走险。
而由虚拟货币投机行为衍生出大量跟风“挖矿”的行为,对电力资源造成了巨量浪费,不符合我国“双碳”目标要求,近期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市民:既然虚拟货币存在这么大风险,那国家对虚拟货币交易等行为管控有什么规定吗?
金安:最近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同时还明确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俗来讲,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某个公司或个人设立网站、APP进行虚拟货币代币融资或者为虚拟货币提供广告宣传、业务咨询及撮合交易等行为都会涉嫌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11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值得注意的是,在通报肖毅违纪违法的问题中有一条提及,肖毅滥用职权引进和支持企业从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这是我国首例政府公职人员因涉及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受到严肃处理。
最后,金安在此提醒,各类企业主体不要参与组织“挖矿”行为,不要为虚拟货币提供咨询及交易服务;社会群众不要参与虚拟货币交易。同时金安也呼吁大家积极举报涉及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及“挖矿”等线索,共同维护社会金融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