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2021年4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提升民生保障能级,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社会救助标准加码升级,兜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21年,一大波惠民政策涌向南通市民:全市城乡低保月度保障标准提高到750元,增长5.6%;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分别以不低于低保标准40%、20%、10%的比例提供照料护理服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由县级政府兜底保障。建立了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标准随着南通市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持同步。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3.12亿元,特困供养保障金2.5亿元,惠及特困人员21234人。全年累计为8.29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6.1亿元,7.19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0.99亿元,精准发放率100%。
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情况各不相同, 2021年8月,我市正式启动全市城乡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将社会救助覆盖面拓展至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同时,还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纳入“单人保”;探索实施特困边缘群体救助,将这部分特殊困难人员按程序纳入特困供养或协调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兜底保障政策,让民生保障更有温度。
加大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筑牢救助“最后一道防线”。2021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优化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全市共计实施临时救助11864人次,支出1411.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