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应急协作协议签订
本报讯 (通讯员周文娟 记者俞慧娟)6月10日,南通海警局通州工作站与通州湾示范区应急管理局签订海上应急协作协议。通过建立海上应急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应对海上突发事件部门间的配合,共同维护通州湾示范区海域良好秩序。
协作协议规定了双方的职责分工,明确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业务交流、联席会议和培训宣传等协作内容。此次协议的签订,将充分发挥双方的专业优势,加强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升通州湾示范区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构建海上应急救援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