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周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T320485002,声明作废。
▲张介法、张海娟遗失与先锋镇秦家埭村订立的安置点五期拆迁合同(协议),编号:0000118,声明作废。
▲何亚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证号:S320116440,声明作废。
▲黄小青遗失南通五洲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具的江苏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号码:09988649,发票代码:3200153350,金额:290605元,声明作废。
▲王冯馨遗失出生证明,证号:p320589539,声明作废。
▲江苏天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12017地块工程项目部遗失项目部章一枚,声明作废。
▲江苏天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12017地块工程项目部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江苏天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12017地块工程项目部遗失项目部负责人章一枚:陆峰,声明作废。
企业环保公开道歉
承诺书
我公司位于如东县袁庄镇,从事整体家具及木质门和钢质门改扩建项目生产。2022年4月28日,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我公司检查时发现,我公司存在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整体家具及木质门和钢质门改扩建项目未按规定更换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的活性炭,未保证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经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教育指导,我公司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现就本次行为向社会诚挚道歉,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保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切实提高认识,增强环保意识,若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自愿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保护如东生态环境多做贡献。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道歉人:江苏振通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爱梅
2022年7月12日
公告业务办理地址:南通报业传媒大厦(南通市世纪大道8号)22层2210室,联系电话:0513-68218781。线上办理可微信搜索小程序“南通报业遗失公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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