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才国
记者近日跟随市卫生监督所的卫生监督员走访了市区多家公共游泳场所,探访相关情况。(7月15日《江海晚报》)
炎炎夏日,去游泳场馆游泳,既能解暑休闲,又能强身健体,为许多市民所喜爱。然而,少数游泳场馆的水质和卫生安全等状况差,成了公众卫生安全的一大问题。
“祸患积于忽微”,给游泳者“合格的水立方”本是对游泳场馆基本的要求。然而,少数游泳场馆经营者缺乏社会责任意识,采取不换水、循环系统不开、“偷工减料”消毒等方法,致使游泳水质不达标。殊不知,游泳场馆水质不达标,池水里的细菌及致病微生物就会过多繁殖,从而引起疾病传播,危害游泳者的健康。
泳馆水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如山。对游泳场馆以水质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问题,必须零容忍、严执法、全覆盖,既要严执法,对问题严重的游泳场馆,该处罚就处罚,该停业就停业;又要巧执法,比如责令游泳场馆加设独立水表,随时随地可以清晰调阅新水更换数据;在游泳场馆设置自动报警系统,凡水质不达标时,会自动报警,让消费者远离。
守护好泳池“合格水立方”,也是一项具体而实在的民生实事。唯有常监管、严执法,敢于向不规范、不达标游泳场馆“亮剑”,才能为前来游泳健身的市民们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