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传广
今年初,海安市发出创建“慈善之城”总动员令,动员全市传播慈善理念、弘扬慈善精神、引领社会风尚、促进共同富裕,加快建成全省有位次、全国有影响的“慈善之城”。
建设“慈善之城”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强大力量。慈善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标志。一个和谐社会,应是一个慈善福利事业长足发展、相对弱势群体得到关爱帮助的社会。“仁爱”“民本”“慈悲”“积善”“扶困”“济贫”“惠民”“好施”等慈善思想,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升华。慈善事业也是社会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推进国家富强文明,传递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公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一致。建设“慈善之城”就是大力倡导“人人可慈善、处处可慈善、时时可慈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落实。
建设“慈善之城”是实施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一环。绘就乡村振兴美丽画卷,包括的不仅是人的精神面貌和乡村环境卫生的提升,还有生活水平和经济收入的提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针对发现的因灾因病因疫等苗头性问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进入新时代,慈善事业被赋予许多新的内涵和外延。实现共同富裕,关键是解决“收入”和“分配”的问题,加快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与共同富裕匹配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是大势所趋。建设“慈善之城”正是发挥慈善的国民收入“第三次分配”的有力抓手。打破传统救助方式,展现共同富裕美好愿景,让民众得到更多实惠和温暖。
建设“慈善之城”是生存型慈善向发展型慈善转变的重要举措。海安市慈善事业发展迅速,早在2010年就建立了海安市慈善基金会,把每年的5月12日设立为海安慈善日。今年上半年“百户爱心助困”项目支出近百万元。“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机关、教育、卫生、金融保险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募集善款340多万元,全市村居慈善工作站募捐1400多万元,220个村居实行了基金总额超40万元。应该说,创新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动力,慈善工作要从主要消除绝对贫困向缓解相对贫困转变,从主要解决收入贫困向解决多维贫困转变,从重点解决农村贫困问题向统筹城乡发展转变。创建“慈善之城”就是让慈善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实现职能转变,更好地在乡村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