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是什么?”“根据排污许可规定,企业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原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几年?”“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几年”……近日,如皋生态环境局的会议室内,一场特殊的环保法律知识考试正在进行,考生并不是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而是15家企业的环保负责人。
此前,如皋出台《关于市场主体环保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企业环保信用的堵点难点,采用分级分类的形式,对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而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就是环保信用修复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这是修复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这样的普法也更具针对性。”如皋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介绍,围绕开展生态环境“惠企纾困”行动,对15家企业环保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收到环保信用修复通知。
“按照以往的要求,被处罚企业需要满足一年的公示期才能予以修复,出台《关于市场主体环保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对于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企业,只要他们满足违法行为整改到位、缴纳罚金、经分局确认结案、签订环保信用承诺书并通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等条件,我们就对这些企业的信用进行及时修复。”如皋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晓华说,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助力企业及时“摘帽”,更好地轻装上阵,加快经济复苏。
某石墨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种不透性石墨设备的企业。去年12月底,该企业因“未按规定建立工业涂装台账”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如皋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2.8万元的行政处罚,企业环保信用随之下调为黄色。
“这次处罚对我们企业有不小的冲击。”该企业负责人坦言,企业主要生产化工设备,需要长期面向市场招标,现在市场上的客户对于供应商的筛选越来越严,如果行政处罚信息不消除的话,就会面临客户的流失;同时,因为信用等级被降,银行也停贷了。
“这次信用的及时修复,让企业有了喘息的空间,也给了我们‘改过’的机会。企业负责人说,今年一共投资了120多万元,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对老式设备,尤其是除尘系统进行了更换。
“以前我们对企业进行了处罚,他们也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但是因为信用修复的时间比较长,部分企业还是会有一些抵触情绪。”如皋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五局负责人冒慧说,执法者也是普法者,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是原则,助企纾企是最终目的。“对于能够积极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企业,还是应该给予支持。环保信用修复政策不仅让他们在短时间内恢复了生产,也促进了政企关系,优化了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陈嘉仪
本报通讯员 朱波娜 张建国
